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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 11320831MB1657493U/2025-00029 发布机构 医保局
文  号 公开日期 2025-09-26
文  号 公开日期 2025-09-26 失效日期
名  称 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(2025年第二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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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(2025年第二批)

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,2025年6-9月,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金湖县医保中心”)组织稽核人员对金湖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。金湖县医保中心依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,对违约的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医保基金不予支付、支付违约金、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等处理(2025年第二批)。 

附件:金湖县医保中心全覆盖检查典型案例

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9月24日

附件:

金湖县医保中心全覆盖检查典型案例

一、金湖县宝应湖医院

经查,金湖县宝应湖医院存在违约行为,涉及违约金额1470.12元。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《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相关约定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1470.12元,金湖县宝应湖医院支付违约金441.04元。

二、淮安恒齿口腔有限公司

经查,淮安恒齿口腔有限公司存在违约行为,涉及违约金额10950元。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《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相关约定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10950元,淮安恒齿口腔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285元。

三、金湖县康诚药店

经查,金湖县康诚药店存在违约行为,涉及违约金额300元。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《淮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相关约定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300元,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,金湖县康诚药店支付违约金90元。

 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(2025年第二批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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