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题分类 | 体裁分类 | ||||
| 索 引 号 | 11320831MB1657493U/2025-00029 | 发布机构 | 医保局 | ||
| 文 号 | 公开日期 | 2025-09-26 | |||
| 文 号 | 公开日期 | 2025-09-26 | 失效日期 | ||
| 名 称 | 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(2025年第二批) | ||||
| 关 键 词 | |||||
| 内容概述 | |||||
| 时效说明 | |||||
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,2025年6-9月,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金湖县医保中心”)组织稽核人员对金湖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。金湖县医保中心依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,对违约的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医保基金不予支付、支付违约金、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等处理(2025年第二批)。
附件:金湖县医保中心全覆盖检查典型案例
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
2025年9月24日
附件:
金湖县医保中心全覆盖检查典型案例
一、金湖县宝应湖医院
经查,金湖县宝应湖医院存在违约行为,涉及违约金额1470.12元。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《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相关约定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1470.12元,金湖县宝应湖医院支付违约金441.04元。
二、淮安恒齿口腔有限公司
经查,淮安恒齿口腔有限公司存在违约行为,涉及违约金额10950元。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《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相关约定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10950元,淮安恒齿口腔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285元。
三、金湖县康诚药店
经查,金湖县康诚药店存在违约行为,涉及违约金额300元。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《淮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》相关约定,医保基金不予支付300元,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,金湖县康诚药店支付违约金90元。
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(2025年第二批).pdf